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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传来证据

添加时间:2018年4月7日 来源: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   http://www.tdhtaolaw.cn/
 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,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。即经过复制、复印、传抄、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,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,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。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。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,而是其来源。
  按照信息传递的一般规律,证据材料传抄、复制、转述的次数越少,失真的机会就越少;反之,失真的机会就越多。所以,通常情况下原始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传来证据材料的证明价值。在传来证据材料中,中间环节少的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中间环节多的。言词证据材料和实物证据材料都是如此,只是信息质量丧失的原因和条件有所不同而已。因此,在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中,办案人员应当尽一切可能和力量收集原始证据,对属于传来证据的材料,应当查明其来源出处,并向亲自感知案件事实的人员了解情况,或取得物证的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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